定慧品第四
本篇导读
戒、定、慧三学是各宗公认的解脱之法。正如道安法师说:“世尊立教,法有三焉:一者戒律也,二者禅定也,三者智慧也。斯三者入道之门户,泥洹之要关也。”对初学道者,依戒定慧的先后顺序修行,很有必要。正如《宗镜录》云:“因戒生定,因定发慧。”然而,修到一定的程度,必须要超越修行的形式,觉悟“定慧一体,不是二”。本品是惠能为修行达到一定境界的自悟修行者开示的具体修行法门。他首先以灯与光之间的关系来诠释“定”与“慧”体用不二的法义,“定是慧体,慧是定用”。如果将定、慧视为有先后、有顺序的修行,定、慧便成了两种割裂存在的东西,产生先后、有无两种法相的对立,进而偏执一端,争论不休,“自悟修行,不在于诤;若诤先后,即同迷人。不断胜负,却增我法,不离四相”。接着惠能指出本宗法门以“无念为宗、无相为体、无住为本”,外离一切相叫作无相,对所有外境均不沾染叫作无念,对于一切时间善恶好坏、不思酬害爱、视为空幻的人之本性即是无住。最后惠能在实践上力倡“于一切行住坐卧,常行一直心”,教人自识本心、自见本性。
师示众云:善知识!我此法门,以定慧为本,大众勿迷,言定慧别。定慧一体,不是二。定是慧体,慧是定用,即慧之时定在慧,即定之时慧在定。若识此义,即是定慧等学。
诸学道人,莫言『先定发慧、先慧发定』各别。作此见者,法有二相。口说善语,心中不善,空有定慧,定慧不等;若心口俱善,内外一如,定慧即等。自悟修行,不在于诤;若诤先后,即同迷人。不断胜负,却增我法,不离四相。
善知识!定慧犹如何等?犹如灯光,有灯即光,无灯即暗。灯是光之体,光是灯之用。名虽有二,体本同一。此定慧法,亦复如是。六祖惠能开示众人说:善知识!我所讲的法门,以定、慧为根本。大家不要因此迷惑,误以为定、慧有别。定和慧是一体的,不是二分的。禅定是智慧的本体,智能是禅定的功用。就在智慧显现的时候,定存在于慧中;入定的时候,慧也存在于定中。如果了解了这个道理,就是定、慧平等无二。
各位学习佛道的人,不要说“先有禅定,才能引发智慧”;或者说“先有智慧,才能使人入定”这种二元论的话。持这种见解的人,显示他仍然认为“定”、“慧”是两种独立存在的东西,才会产生先后、有无两种法相的对立。
如同一个人口中虽说着好话,心中却没有善意,心口不一;同理,一个人若只停留于口头空谈“先定后慧”的名相,就不可能定慧等持,而是徒有定慧的虚名。如果心存善意,口出善言,心口相应,内外如一,定、慧即成一体。依此修行,自我开悟,不在于争执定、慧等名相差别;如果执着于争执定、慧孰先孰后,即与愚迷之人无异。如果不能断除胜负高下之心,必将增长我执、法执,就不能远离对“我、人、众生、寿者”四相的执着。